我院拟对乐至县中医医院2023-2024年个人剂量检测和设备环境及设备性能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乐至县中医医院2023-2024年个人剂量检测和设备环境及设备性能检测服务项目
二、资金预算:1.16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详细见附件1:项目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及评分标准。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2、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1.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1日17: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2月2日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乐至县二环路东一段505号门诊四楼会议室。
报名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请人信息表》发送至449662068@qq.com邮箱。
六、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正本一式壹份;副本一式两份;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
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
3、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磋商程序
1、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磋商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评审委员会。变更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评审委员会与供应商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说明理由。
4、供应商可以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八、评审规则
1、资格符合性审查,包括资质要求、参数性能要求、服务性要求。
2、报名供应商达到三家及以上为本次招标的必要条件。
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次项目采购的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唐老师
联系电话:028-26583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