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中医医院水电管理与维修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我院拟对医院水电管理与维修服务对外承包,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乐至县中医医院水电管理与维修服务采购
二、资金预算:年服务费13万元
三、管理与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管理与维修服务内容
医院的水电设施、设备以及管网线路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护等(包括不限于发电机组和UPS电源电源,除外消防设施)管理服务;医院的建筑、装饰及物品的日常维护和修理等管理服务;医院供氧的氧气站、管路、终端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与检修等管理服务。
(二)管理与维修服务范围
乐至县二环路505号县中医医院院区、南塔街道皂角村县中医医院康复院区内的水电、建筑、设施、物品及供氧系统等。
(三)管理与维修服务要求
1、管理与服务的基本要求
严格按照供配电的管理与使用制度进行管理,确保医院正常供电和电器正常使用。
(1)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范》要求,规范用电管理;
(2)配电管路管线的日常维护管理及维修,插座、灯具及室内外其他用电器具维修,线路整理及安装,绝缘工器具按要求及时检测等,做到24小时随叫随到;
(3)配电室等运行维护管理,高低压配电室24小时值班,定时检查巡视,其余配电室、强电间每周巡查,手术室、ICU等重点科室每日巡查维护。
(4)各楼层EPS\UPS运行维护管理;
(5)室内变压器、配电室维护管理及维修,需每天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6)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维护管理及维修,需每半个月试运行一次,做好记录;
(7)配合外部单位与水电有关进行设备故障处理及大修;
(8)电工人员能进行基本的线路安装及改造,会进行基本的线路故障检查,对变频器、控制系统、配电系统等能进行常见的故障判断及排除。
(9)对院内桌椅及门窗基础维修。
2、管理与服务的特别要求
在正式为采购方提供服务前,应熟悉采购方所有电气设备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安装地点、线路布局、工作原理及安全运行要求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提供如下服务:
(1)供应商向采购方派驻3名持电工证的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医院完成管理与维修服务范围内的具体工作事项。供应商的工作人员纳入医院总务科管理,按照要求人员执行排班上班制,并按照医院管理规定打卡上班。
(2)全天24小时为采购方提供水电维修服务。在接到采购方的日常安装、维修或其他相关事宜通知后,供应商服务人员必须在采购方指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
(3)每周对采购方办公楼、病房楼及其附属区域巡检一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
(4)定期对承担的维修维护设施进行全面维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满足使用要求;
(5)每月现场安全检查:协同采购方管理人员开展每月度一次和重大节日前的用水、用电安全等检查,及时发现和指出安全隐患,并加以整改。在采购方需要时,配合、协助采购方聘请的专业机构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维护;
(6)每季度组织一次水、电应急演练,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改进,留档备查;
(7)其他与水电使用、安全相关的工作。在向采购方提供服务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采购方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
(8)供应商自行配备维修工具,并要保证安全性、良好实用性,供应商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9)供应商承担所有水电及维修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劳保福利等相关待遇,产生劳动纠纷与采购方无关;
(10)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施工维修过程中要按国家标准操作规范执行,供应商工作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引起人员伤亡等,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11)在日常的维护管理中,维护、维修过程中出现的非因供应商故意、过失造成的设备实施及其零配件的损坏,需要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由采购方承担;但因供应商的施工造成二次损坏的,由供应商负责更换;
(12)在维护施工中,供应商如发现采购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采购方提出,采购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责任由采购方承担;
(13)未征得采购方同意,供应商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卸硬件设备,不得随便更改相关的设置。如果更换部件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供应商要在与采购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7、严禁参与采购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其他要求:
拟派遣人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颁发且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证或低压电工作业证)。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签定合同生效后1年。
2、供应商需派驻3名持电工证的人员到采购方,24小时不间断值守医院(人员实行排班工作制)。
3、服务地点:乐至县二环路505号县中医医院院区、南塔街道皂角村县中医医院康复院区。
4、付款方式和条件:采购人通过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实行每月结算。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后 5 日内支付(节假日顺延)。
六、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日17: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4日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乐至县二环路东一段505号门诊四楼党务会议室。
报名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请人信息表》发送至449662068@qq.com邮箱。
七、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应包含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对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报价表、资质及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响应函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实质性要求)
2、响应文件共计一份,需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司印章。(实质性要求)
3、响应文件需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等信息,密封处加盖公司印章。(实质性要求)
八、规则要求
1、资格符合性审查,包括资质要求、参数性能要求、服务性要求。
2、报名供应商达到三家及以上为本次招标的必要条件。
3、评标方式:最低价评标法,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且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28-26583066